OFweek工控网讯:中国网3月3日讯 据记者了解,泉州市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59 号)精神,为应对当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全市工业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方面
(一)强化工业运行调度。完善“周监测、月分析、季调度”工作机制,突出抓好省、市制造业龙头企业、高成长型企业、新增长点企业的跟踪服务,提升调控预警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全面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业运行调度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协调机制,对工业企业反映需省、市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反馈、督促、上报工作。支持企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策信息、投资融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提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法律咨询等线上线下服务,向上争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和单位给予奖励。
(二)鼓励企业增产增效。落实省政府有关鼓励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对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9%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企业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低于5%、5%及以上的,按企业季度用电增量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05元、0.1元奖励;对新建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上述奖励单家企业季度***高不超过100万元。引导制造业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新增长点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和错峰用电,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市级行业协会在市域内举办行业性产品推介、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对接等活动,对参展企业达30家以上的,每场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支持举办 “泉州建材中国行”系列活动,每场给予主办方***高30万元补助。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市域外招标项目单个中标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300万元。支持我市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承办由省政府(含部级)在市域内主办的展会,每次***高给予50万元补助。支持我市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加境内目标城市举办的省级以上展会,按照参展企业数、展位数、展会规格等不同情况给予补助,***高不超过50万元。适时发布《名优地产工业品供应商推荐目录》,引导市域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优先采购使用名优地产工业品。
(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平台上年度实际服务支出给予***高15%奖励;对提供公益性、非赢利性服务的,给予***高30%奖励;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对列入工信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按不超过窗口运行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不超过40万元;对当年或上一年度获得 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对为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协作配套年加工产值500万元(含)以上或加工费200万元(含)以上,且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年协作配套加工产值的1%或年加工费的2.5%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支持“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 技术研发及运用,对小微企业购置 生产性设备和技术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对中小企业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发明、实用新型 ,分别给予每个***高6万元、1.5万元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